永利app送彩金现代学徒制教学督导与管理实施意见
更新时间: 2018-12-31 21:50 浏览:次 来源:学校主站
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 号)、《永利app送彩金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为保证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永利app送彩金-(中国)有限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 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循高职教育教学规律,并结合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实际,对现代学徒制专业教学工作的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客观公正地反映和分析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反馈情况并提出建议,促进专业诊改,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条 根据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围绕教学质量过程管理,依托学校和二级学院教学督导机构,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教学工作运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反馈、咨询与评价,促进院系校企精准对接、精准育人,为学校深化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提供依据。
第三条 学校督导组职责
1.制订和实施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督导工作会议,总结教学督导工作落实与完成情况。
2.对现代学徒制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材、师资队伍、实训基地、教学改革及校企合作等进行专项调研,对实施过程进行督导。
3.对教师教学全过程(包括:教师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辅导答疑、考试、实践教学、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等)进行巡视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4.核实汇总督导过程中收集的各项教学信息反馈,根据需要反馈给学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试点院系及教师个人。
5.对教学秩序、教风、学风、考风进行监督和检查。
6.指导院系督导组开展日常教学督导工作。
7.建立和完善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专项督导工作档案。
8.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条 院系督导组职责
院系督导组负责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教学工作进行专项督促指导、检查评估、获取信息、提出建议,并接受学校督导组的业务安排和业务指导,协助学校督导组实施督导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制订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并及时总结督导工作。
2.组织督导组成员开展听评课活动,对听课对象做出综合质量评价和建议,听课后与授课教师适时进行情况交流,完整填写听课记录表。
3.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教学秩序、教风、学风、考风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
4.了解学生在学校、合作企业的学习、实习实训等完成情况、学习效果。
5.针对现代学徒制试点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向相关单位(部门)反馈。
6.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收集、汇总、分析现代学徒制专业的教学信息,并形成"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教学督导工作小结"反馈给本单位领导和质量监控办公室。
7.建立和完善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专项督导工作档案。
8.学期末在本单位领导主持下对本机构成员进行督导工作考核。
第五条 建立教学质量检查制度,定期公布教学检查结果。主要采用以下方式:
1.日常检查。由学校(考核与督导办公室、教务处)、院系两级教学管理人员实施教学日常检查工作,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教学工作进行常规检查并记录和小结。
2.定期检查。开展学期教学管理规范性检查以及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
3.专项检查评估。专项检查主要实施以素质教育、创新教育、工学结合为核心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专项检查,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检查、授课计划检查、课程标准及教案检查、实践教学环节检查、教研活动检查、试题命题与阅卷的检查等。专项评估包括人才培养水平评估、课程建设评估、实验实训室评估、专业建设评估、校企合作成效评估等。
4.随机抽查。由考核与督导办公室、教务处等部门组织对教师授课计划、课程标准、教案、试题命题与阅卷,学生的作业、实验实训报告、实习报告(总结)、毕业(顶岗实习)设计等抽样检查。
第六条 专、兼职督导深入教学一线,随堂听课,督查教学过程,指导教师解决教学方法、教学手队览鸻pp送彩金约敖萄Ч讨写嬖诘奈侍狻T合涤ψ橹执街剖缘阕ㄒ导跋喙刈ㄒ低谢ハ嗵危〕げ苟獭⒐餐岣撸巫柿洗娴当覆椤
第七条 专、兼职督导不定期深入合作企业,了解学生在企业的学习、实训、顶岗实习状况,听取企业对该专业人才培养的意见与建议,了解"双主体办学"实施的真实状况,为完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提供咨询意见与建议。
第八条 由教务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参与组织评教评学座谈会,从不同角度了解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学习情况、校企合作情况、管理部门管理情况等,学风、校风状况及其与业务部门需求的差距情况。
第九条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学校和二级学院两级督导要加强对"现代学徒制试点"有关文件的学习,充分认识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深入了解现代学徒制与传统人才培养模式的共性与差异,探索与之适配的教学督导方式,助推试点工作达成预期目标。
第十条 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学校和二级学院两级督导要切实负起责任,相互配合,充分调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教学团队的积极性,全员参与,对教学工作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全要素的监控,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