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app送彩金现代学徒制招生与招工一体化管理办法(试行)
更新时间: 2018-12-31 22:00 浏览:次 来源:学校主站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整合学校和企业的教育资源,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有关要求,规范现代学徒制招生与招工一体化工作,保证招生招工质量,校企双方经协商讨论,结合双方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毕业即就业、校企联合培养"的要求,以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为宗旨,以培养具有专业技能与工匠精神的高素质人才为根本任务,校企共同实施一体化招生。
第二条 根据现有的高校招生政策和企业用工实际情况,采用先招生后招工的方式。即先确定学生身份(注册学籍),再通过企业的考核、选拔确定学生学徒身份(劳动合同)。经过试点探索,逐步过渡到联合招生招工,实现招生招工一体化。
第三条 招生与招工面向中职、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或试点项目单位企业员工。学徒制班级规模应控制在18-30人,具体以任务书为准。
第二章 招考标准
第四条 中职、高中毕业生、中职、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或试点项目企业员工。
第五条 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
第六条 经校企双方共同审查考核,符合所学专业基本技能要求,达到试点项目岗位基本素质要求。
第三章 招考方式
第七条 在新生报到后各试点专业组织开展现代学徒制宣传报名工作。
第八条 校企共同制定考核方案对报名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方式由校企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要求自行商定,报教务处
党政办公室:(023)49834496
招生办公室:(023)4983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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