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引导青年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在加快建设科技强国上贡献青春力量,按照《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重庆市选拔赛的通知》(渝青发〔2023〕9号) 要求,切实做好学校组织参加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第十八届‘挑战杯’竞赛”) 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2月至4月。
二、组织机构
共青团永利app送彩金委员会、教务处、科技服务中心。
三、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参赛方式
在校学生可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参赛。参赛作品必须是2023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者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 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一)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分为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5个组别。
(二)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分为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5个组别,调查报告类参赛作品每篇不超过15000字。
(三)科技发明制作:分为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5个组别。其中,科技发明制作(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科技发明制作(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五、竞赛安排
(一) 院级选拔赛(2023年3月15日前)。
1.2023年3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院级选拔赛,遴选出拟推荐参加校赛复赛的作品,作品要求详见《“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试行)》规定。3月15日18:00前,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将报送参加校赛复赛的作品汇总表、作品文本资料、作品申报书、院级赛事组织评分表(相关表册模板另行下发)及佐证材料等打包以“学院名称+挑战杯”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cjzy@cqgqt.com。每个作品项目只可选择一个组别,不得兼报。
2.各二级学院报送作品总数不超过5件。参赛学生占本学院学生总数90%,可以再额外报送3件候选作品。
(二)校级复赛(2023年3月20日前)。
2023年3月20日前,进行校级复赛,邀请校内外专家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复赛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18个校赛决赛作品。
(三)校赛决赛(2023年3月25日前)。
18个决赛作品进行现场展示答辩,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决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参加市赛(2023年4月至6月)。
根据分配给学校的市赛复赛名额,推荐优秀作品参加重庆市赛。
六、奖项设置
设置特等奖1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三等奖4个,优秀奖若干个,得分前15名的作品将推荐至重庆市复赛。
七、有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展好院级选拔赛。坚决杜绝以教师科研项目冒充学生作品的现象,如有发现将严肃处理。坚持选拔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对于参赛作品要进行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的指导,帮助参赛学生提高科研能力;制定学生参与学术科技活动奖励办法,更好地扶持、激励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注重做好竞赛的前期宣传工作,为竞赛组织发动和有序开展打好基础,引导和激励更多学生积极投身学术科技创新实践,在校内形成良好的学术科技创新氛围。
附件: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试行).doc
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doc
3.“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doc
校团委
教务处
科技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