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及报销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各位教职工:
自2022年7月1日起,学校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变更为一般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等文件规定,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就与学校相关业务适用税率、计税依据、征管方式、发票管理、开票流程等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全面的沟通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发票类型
学校转为一般纳税人后,可以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有两种: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普票”,提供电子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票,仅提供纸质发票)。
二、学校增值税涉税业务和税率
(一)提供鉴证咨询服务,即科研技术咨询等服务行为的税率为6%;学校适用简易计税方式,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提供教育辅助服务,即学校提供教育辅助服务,包括教育测评、考试等服务行为的税率为6%。学校适用简易计税方式,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三)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税率为9%;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四)提供其他生活服务,即学校提供水处理管理、食堂管理等行为的税率为6%。
(五)按照税务机务相关规定,根据增值税税额分别缴纳的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的教育费附加和2%的地方教育费附加税。
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相关要求
自2022年7月1日起,凡申请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先填写《永利app送彩金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确认表》(以下简称申请书),执申请书和合同等相关材料至财务与资产管理处101室发票开具岗(明德楼101室陈微微,联系电话49834008)查询款项到账情况和办理开票事宜。
(一)学校对对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有需求的单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票”)。对于涉及免税业务和按简易征收方式计税的业务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学校原则上不预开“专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四章第二十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不准开具发票”的规定,单位在没有确认营业收入时,不能开具发票。永利app送彩金-(中国)有限公司须遵从国家税务局对专票的严格管理,原则上不预开“专票”。
(三)学校各部门和科研项目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提供服务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增值税发票开具前必须与对方单位确认好发票信息,开出后不得退换。领取和传递专票时,应当小心保管,做好交接登记,切勿污损发票。
(四)申请预开普票(款项未到账的情况)需在OA系统中提交预开票流程,并在开票当月内敦促款项到款,履行入账手续。预开票原则上不跨月收款,每月25日后停止预开增值税发票。
四、接收增值税发票的相关要求
(一)按简易征收方式计税的业务不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相应支出可接收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报销。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2021年第18号)规定,学校各部门在购置教学设备时,购入设备属于附件2清单所列范围内,要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为报销凭证,用以年度办理退税
党政办公室:(023)49834496
招生办公室:(023)49834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