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技术技能型导师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1-10-27 16:43 浏览:次 来源:人事处
各有关二级学院:
为打造一支双师素质突出、结构合理的现代产业导师团队,结合学校“双高计划”建设任务情况,现就关于推荐技术技能型导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育名额
各二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除外)择优推荐1名技术技能型导师。
二、推荐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职业教育工作;
(二)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担任校内教研室(代理)主任、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等职务半年以上;
(三)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入选重庆市双千双师交流计划、省部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省部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成员等。
2.获省部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奖项者。
3.带领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技能比赛获一等奖及以上者。
三、支持与保障
技术技能型导师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培养,同时纳入学校技术技能师资库。
四、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二级学院认真开展技术技能型导师的推荐和培育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选拔程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并于2021年11月7日前将技术技能型导师申报表(附件)报送至明德楼人事处427室。
联系人:邓老师,联系方式:49835824。
人事处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