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app送彩金 “三财”素养学分认定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学生以良好德行为核心的“财品”素养,以扎实技能为核心的“财智”素养,以创新精神为核心的“财英”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认定实施的对象为全日制高职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 学校对达到素养学分要求的学生统一发放“三财”素养证书。证书是学生提升综合素养的评价性证明,相关认定过程记录存入学生档案。
第四条 学校将“三财”素养培育列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第五条 “三财”素养得分作为学生综合测评的指标之一。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分=学年“三财”素养得分×50%+学年各课程成绩平均分×50%。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学生“三财”素养培育认定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指导、检查、督促全校学生“三财”素养培育工作的实施。由学校学生工作副院长任组长,学生处、教务处、团委、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人为成员。
第七条 领导小组下设学生“三财”素养培育认定中心(以下简称“认定中心”)。认定中心设在学生处,由学生处负责人任主任,团委负责人任副主任。职责为:
(一)制定学生“三财”素养培育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校学生“三财”素养培育工作的统筹与协调。
(三)负责草拟学生“三财”素养相关制度,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四)负责开发、拓展、审核、发布学生“三财”素养培育项目、基地。
(五)负责学生“三财”素养培育认定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
(六)负责指导各二级学院学生“三财”素养培育工作组开展工作。
(七)负责学生“三财”素养学分的统筹管理。
(八)负责“三财”素养证书的制作与发放。
第八条 各二级学院成立学生“三财”素养培育工作组,工作组由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人任组长,团总支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班辅导员为成员 。职责为:
(一)在认定中心指导下,负责本二级学院学生“三财”素养培育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二)负责本二级学院学生“三财”素养培育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开发、拓展、审核、发布本二级学院学生“三财”素养培育项目。
(四)负责学生“三财”素养培育认定信息系统平台的日常管理。
(五)负责检查、督促、审核各班学生“三财”素养培育及学分认定工作。
第九条 各班成立“三财”素养学分评审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素养学分录入员和学生代表(各1名,由全体学生民主推选)为成员 。职责为:
(一)指导、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三财”素养提升项目。
(二)指导学生根据“三财”素养拓展项目指南及时录入加减分项目。
(三)制定本班相关项目的组织、实施、考评细则,及时导入班级考评项目分值。
(四)每月审核、公示“三财”素养学分认定台帐,及时处理学生异议。
(五)收集、整理、保存认定的原始材料档案。
(六)每学年汇总、公示学年总分;毕业前汇总、公示最终得分。
(七)将“三财”素养证书发放给学生,相关资料装入学生档案。
第三章 认定模块及等级
第十条 根据“三财”素养培育目标,认定学分为三个模块,每个模块下设若干子项目。
(一)“财品”模块(权重40%):遵章守纪、荣誉称号、先进事迹、参加育人主题活动、各二级学院自选项目,修完财品素质拓展课程。
(二)“财智”模块(权重40%):校内勤工助学、职业技能证书、竞赛获奖(非双创项目)、参加相关讲座、图书馆借阅量、各二级学院自选项目,修完财智素质拓展课程。
(三)“财英”模块(权重20%):创新创业项目、创新创业培训、创新创业获奖、学历提升、文章发表(论文或新闻)、参加就业类活动、学生干部工作、社会实践与服务、各二级学院自选项目,修完财英素质拓展课程。
第十一条 各二级学院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特色,确定本二级学院自选项目,报认定中心审批后实施。
第十二条 认定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设置子项目,确定各项目认定指标的事项、范围及分值,在每学年初向学生公布“三财”素养拓展项目指南。
第十三条 “三财”素养证书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
(一)学生无被违纪通报记录,各模块学分之和达到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等级。
(二)学生无受处分记录,各模块学分之和达到80分低于90分的为良好等级。
(三)学生无未解除的处分记录,各模块学分之和达到60分低于80分的为合格等级。
第四章 实施与管理
第十四条 在每学期期末前,进行学期认定。
(一)个人申报。学生根据模块指标在认定信息系统平台上如实申报。
(二)统一导入。由学生处、团委、各二级学院批量导入统一评定的相关奖项、干部考核、集体活动等指标分值。
(三)班级审核。由学生干部及辅导员根据本办法进行审核,在班内予以公示。
(四)复核抽查。各二级学院及认定中心对各班认定情况进行复核抽查,对学生虚假填报的项目当年记0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对随意认定的学生干部扣减干部工作分数,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将班级审核情况纳入辅导员绩效考核。
第十五条 在毕业前,由认定中心对毕业年级学生3学年所有素养学分进行汇总,核定学生素养等级。对达到合格等级以上的同学发放“三财”素养证书,证书上注明等级。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自2019年9月1日起试行,原《永利app送彩金学生综合测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